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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基地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16:16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根据省教育厅《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社〔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我校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将面向校内外开展基地项目的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二、结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项目成果形式规定为论文或著作。研究期限为论文1年,专著2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学校将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获得资助的项目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以教育厅公布数额为准。

(二)以论文结题的项目,须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并提供4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以专著结题的项目,须提供经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的书稿,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5万字。

(三)成果需注明:作者为贵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该成果得到“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项目名称、编号)”资助。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学校将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然后将入选项目申请书呈报教育厅审批、立项。

四、报送方式

以下5个招标拟题范围是我中心根据基地建设方向拟定的,申请者请从中自选拟题进行论证,形成项目申请书。请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至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李翠兰老师处,申请书电子版发其内网邮箱。

联系电话:0871-86270319

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7月8日

附:招标拟题范围

1.贵州基础教育研究

2.贵州教育史研究

3.贵州民族教育研究

4.贵州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

5.贵州高等教育研究

上一条:关于申报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基地招标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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